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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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公明

   1.大君以生殺予奪之權授之將帥,猶東家之銀錢貨物授之店中眾夥。若保舉太濫,視大君之名器不甚愛惜,猶之賤售浪費,視東家之貨財不甚愛惜也。介之推曰:“竊人之財猶謂之盜,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功乎?”餘則略改之曰:“竊人之財猶謂之盜,況假大君之名器,以市一己之私恩乎?”餘忝居高位,惟此事不能力輓頹風,深為愧慚。

   2.竊觀古今大亂之世,必先變亂是非,而後政治顛倒,災害從之。屈原之所以憤激沉身而不悔者,亦以當日是非淆亂為至痛。放曰:蘭芷變而不芳,荃蕙化而為茅。又曰:固時俗之從流,又孰能無變化。傷是非之日移日淆,而幾不能自主也。後世如漢、晉、唐、宋之末造,亦由朝廷之是非先紊,而後小人得志,君子有皇皇無依之象。推而至於一省之中,一軍之內,亦必其是非不揆於正,而後其政績少有可觀。賞罰之任視乎權位,有得行,有不得行。至於維持是非之公,則吾輩皆有不可辭之責。顧亭林先生所謂匹夫與有責焉者也。

   3.大抵蒞事以明字為第一要義。明有二:曰高明,曰精明。同一境,而登山者獨見其遠,乘城者獨覺其曠,此高明之說也。同一物,而臆度者不如權衡之審,目巧者不如尺度之精,此精明之說也。凡高明者,欲降心抑志以遽趨於平實,頗不易易。若能事事求精,輕重長短一絲不差,則漸實矣;能實,則漸平矣。

   4.凡利之所在,當與人共分之;名之所在,當與人共享之。居高位,以知人、曉事二者為職。知人誠不易學,曉事則可以閱历??電(上口)勉得之。曉事則無論同己、異己,均可徐徐開悟,以冀和衷。不曉事,則挾私固謬,秉公亦謬;小人固謬,君子亦謬;鄉願固謬,狂狷亦謬。重以不知人,則終古相背而馳,決非和協之理。故恆言皆以分別君子、小人為要,而鄙論則謂天下無一成不變之君子,亦無一成不變之小人。今日能知人、能曉事,則為君子;明日不知人、不曉事,則為小人。寅刻公正光明,則為君子;卯刻偏私?掩(日旁,yan)暖,則為小人。故群毀群譽之所在,下走常穆然深念,不能附和。

   5.營哨官之權過輕,則不得各行其志。危險之際,愛而從之者或有一二,畏而從之者則無其事也。此中消息,應默察之而默輓之,總攬則不無偏蔽,分寄則多所維系。(以上曾語)

   6.舉人不能不破格,破格則須循名核實。否則,人即無言,而我心先愧矣。

   7.世事無真是非,特有假好惡。然世之循私以任事者,試返而自問,異日又豈能獲私利之報於所徇利之人哉!盍亦返其本矣。

   8.天下惟左右習近不可不慎。左右習近無正人,即良友直言亦不能進。

   9.朝廷爵賞,非我所敢專,尤非我所敢吝,然必積勞乃可得賞。稍有濫予,不僅不能激勵人才,實足以敗壞風俗。薦賢不受賞,隱德必及子孫。

   10.國家名器,不可濫予。慎重出之,而後軍心思奮,可與圖後效而速成功。

   11.天下惟不明白人多疑人,明白人不疑人也。(以上胡語)

   蔡按:文正公謂居高位以知人、曉事為職,且以能為知人、曉事與否,判別其為君子為小人。雖屬有感而發,持論至為正當,並非憤激之談。用人之當否,視乎知人之明昧;辦事之才不才,視乎曉事之透不透。不知人,則不能用人;不曉事,何能辦事?君子、小人之別,以能否利人濟物為斷。苟所用之人不能稱職,所辦之事措置乖方,以致貽誤大局,縱曰其心無他,究難為之寬恕者也。

   昔賢於用人一端,內舉不避親,外舉不避仇。其宅心之正大,足以矜式百世。曾公之薦左宗棠,而劾李次青,不以恩怨而廢舉動,名臣胸襟,自足千古。

   近世名器名位之濫極矣。幸進之途,紛歧雜出。昔之用人講資格,固足以屈抑人才;今之不講資格,尤未足以激揚清濁。賞不必功,惠不必勞,舉不必才,劾不必劣。或今賢而昨劣,或今辱而昨榮。揚之則舉之九天之上,抑之則置之九淵之下。得之者不為喜,失之者不為歉。所稱為操縱人才、策勵士氣之具,其效力竟以全失。欲圖輓回補救,其權操之自上,非吾儕所得與聞。惟吾人職居將校,在一小部分內,於用人一端亦非絕無幾希之權力。既有此權,則應於用人惟賢、循名核實之義,特加之意。能於一小部分有所裨補,亦為心安理得。

第八章 仁愛

   1.帶兵之道,用恩莫如用仁,用威莫如用禮。仁者,所謂欲立立人、欲達達人是也。待弁兵如待子弟之心,常望其發達,望其成立,則人知恩矣。禮者,所謂無眾寡、無小大,無敢慢泰而不驕也。正其衣冠,尊其瞻視,儼然人望而畏之,威而不猛也。持之以敬,臨之以莊,無形無聲之際,常有凜然難犯之象,則人知威矣。守斯二者,雖蠻貊之邦行矣,何兵之不可治哉!

   2.吾輩帶兵,如父兄之帶子弟一般。無銀錢,無保舉,尚是小事。切不可使之因擾民而壞品行,因嫖賭、洋煙而壞身體。個個學好,人人成材,則兵勇感恩,兵勇之父母亦感恩矣。

   3.愛民為治兵第一要義。須日日三令五申,視為性命根本之事,毋視為要結粉飾之文。(以上曾語)

   4.大將以救大局為主,並以救他人為主。須有嘉善而矜不能之氣度,乃可包容一切,覺得勝仗無可驕人,敗仗無可尤人。即他人不肯救我,而我必當救人。

   5.必須諄囑將弁,約束兵丁,愛惜百姓,並隨時訪查,隨時董戒,使營團皆行所無事,不擾不驚,戢暴安良,斯為美備。

   6.愛人當以大德,不以私惠。

   7.軍行之處,必須秋毫無犯,固結民心。

   8.長官之於屬僚,須揚善公庭,規過私室。

   9.聖賢、仙佛、英雄、豪傑,無不以濟人濟物為本,無不以損己利人為正道。

   10.愛人之道,以嚴為主。寬則心馳而氣浮。

   11.自來義士忠臣,於曾經受恩之人,必終身奉事惟謹。韓信為王,而不忘漂母一飯之恩;張蒼作相,而退朝即奉事王陵及王陵之妻如父母,終身不改。此其存心正大仁厚,可師可法。(以上胡語)

   蔡按:帶兵如父兄之帶子弟一語,最為慈仁貼切。能以此存心,則古今帶兵格言,千言萬語,皆可付之一炬。父兄之待子弟,慮其愚蒙無知也,則教之誨之;慮其飢寒苦痛也,則愛之護之;慮其放蕩無行也,則懲戒之;慮其不克發達也,則培養之。無論為寬為嚴,為愛為憎,為好為惡,為賞為罰,均出之以至誠無偽,行之以至公無私。如此則弁兵愛戴長上,亦必如子弟之愛其父兄矣。

   軍人以軍營為第二家庭,此言殊親切有味。然實而按之,此第二家庭較之固有之家庭,其關系之密切,殆將過之。何以故?長上之教育部下也,如師友,其約束督責愛護之也,如父兄。部下之對長上也,其恪恭將事,與子弟之對於師友父兄,殆無以異耳。及其同徵戰役也,同患難,共死生,休戚無不相關,利害靡不與共。且一經從戎,由常備而續備,由續備而後備,其間年月正長,不能脫軍籍之關系。一有戰事,即須荷戈以出,為國宣勞。此以情言之耳。國為家之集合體,衛國亦所以衛家,軍人為衛國團體之中堅,則應視此第二家庭為重。此以義言之耳。

   古今名將用兵,莫不以安民、愛民為本。蓋用兵原為安民,若擾之害之,是悖用兵之本旨也。兵者民之所出,餉亦出之自民。索本探源,何忍加以擾害?行師地方,仰給於民者豈止一端;休養軍隊,採辦糧秣,徵發夫役,探訪敵情,帶引道路,何一非借重民力!若修怨於民而招其反抗,是自困也。

   至於興師外國,亦不可以無端之禍亂,加之無辜之民,致上乾天和,下招怨懟,仁師義旅,決不出此。此海陸戰條約所以嚴擄掠之禁也。

第九章 勤勞

   1.練兵之道,必須官弁晝夜從事,乃可漸幾於熟。如雞伏卵,如爐煉丹,未可須臾稍離。

   2.天下事,未由不由艱苦中得來,而可大可久者也。

   3.百種弊端,皆由懶生。懶則弛緩,弛緩則治人不嚴,而趨功不敏。一處弛,則百處懶矣。

   4.治軍之道,以勤字為先。身勤則強,逸則病。家勤則興,懶則衰。國勤則治,怠則亂。軍勤則勝,惰則敗。惰者,暮氣也,當常常提其朝氣。

   5.治軍以勤字為先,由閱历而知其不可易。未有平日不早起,而臨敵忽能早起者;未有平日不習勞,面臨敵忽能習勞者;未有平日不能忍飢耐寒,而臨敵忽能忍飢耐寒者。

   6.每日應辦之事積擱過多,當於清早單開本日應了之件,日內了之,如農家早起,分派本日之事,無本日不了者,庶幾積壓較少。

   7。養生之道,莫大於懲忿窒欲,多動少食。(以上曾語)

   8.軍旅之事,非以身先之勞之,事必無補。古今名將,不僅才略異眾,亦且精力過人。

   9.將不理事,則無不驕縱者;驕縱之兵,無不怯弱者。

   10.凡兵之氣,不見仗則弱,常見仗則強。久逸則終無用處,異日則必不可臨敵。

   11.兵事如學生功課,不進則退,不戰則並不能守。敬薑之言曰:勞則思,逸則淫。設以數萬人屯兵境上,無論古今無此辦法,且久逸則筋脈皆弛,心膽亦怯,不僅難戰,亦必難守。

   12.淫佚酒色,取敗之媒;徵逐嬉娛,治兵所戒。金陵圍師之潰,皆由將驕兵惰,終日酣嬉,不以賊匪為念。或樂桑中之嬉,或戀室家之私,或群與縱酒酣歌,或日在賭場煙館,淫心蕩志,樂極忘疲,以致兵氣不揚,御侮無備,全軍覆沒,皆自宣淫縱欲中來也。夫兵猶火也,不戰則焚;兵猶水也,不流則腐。治軍之道,必以苦其心志、勞其筋骨為典法。(以上胡語)

   蔡按:戰爭之事,或跋涉冰天雪窟之間,或馳驅酷暑惡瘴之鄉,或趁雨雪露營,或晝夜趲程行軍;寒不得衣,飢不得食,渴不得水。槍林彈雨之中,血肉橫飛,極人世所不見之慘,受恆人所不經之苦。其精神、其體力,非於平時養之有素,練之有恆,豈能堪此?練兵之主旨,以能效命於疆場為歸宿。欲其效命於疆場,尤宜於平時竭盡手段以修養其精神,鍛煉其體魄,嫻熟其技藝,臨事之際,乃能有恃以不恐。故習勞忍苦,為治軍之第一要義。而馭兵之道,亦以使之勞苦為不二法門。蓋人性似猴,喜動不喜靜,宜勞不宜逸。勞則思,逸則淫。閑居無所事事,則為不善。此常人恆態。聚數百千血氣方剛之少年於一團,苟無所以範其心志、勞其體膚,其不逾閑蕩檢、潰出堤外者,烏可得耶?

第十章 和輯

   1.禍機之發,莫烈於猜忌,此古今之通病。敗國、亡家、喪身皆猜忌之所致。《詩》稱:“不忮不求,何用不臧?”忮、求二端,蓋妾婦穿窬兼而有之者也。

   2.凡兩軍相處,統將有一分齟齬,則營哨必有三分,兵夫必有六七分。故欲求和衷共濟,自統將先辦一副平恕之心始。人之好名,誰不如我?同打仗不可譏人之退縮,同行路不可疑人之騷擾,處處嚴於治己。而薄於責人,則唇舌自省矣。

   3.敬以持躬,恕以待人。敬則小心翼翼,事無巨細,皆不敢忽。恕則凡事留餘地以處人,功不獨居,過不推諉。常常記此二字,則長履大任,福祚無量。

   4.湘軍之所以無敵者,全賴彼此相顧,彼此相救。雖平日積怨深仇,臨陣仍彼此照顧;雖上午口角參商,下午仍彼此救援。(以上曾語)

   5。軍旅之事,以一而成,以二三敗。唐代九節度之師,潰於相州。其時名將如郭子儀、李光弼,亦不能免。蓋謀議可資於眾人,而決斷須歸於一將。

   6.古來將帥不和,事權不一,以眾致敗者,不止九節度使相州一役。

   7.為大將之道,以肯救人、固大局為主,不宜炫耀己之長處,尤不宜指摘人之短處。

   8.兵無論多寡,總以能聽號令為上。不奉一將之令,兵多必敗;能奉一將之令,兵少必強。(以上胡語)

   蔡按:古人相處,有憤爭公庭,而言歡私室;有交哄於平昔,而救助於疆場。蓋不以公廢私,復不以私而害公也。人心之不同如其面,萬難強之使同,驅之相合,則睚眥之怨,芥蒂之隙,自所難免。惟於公私之界分得清,認得明,使之劃然兩途,不相混擾,則善矣。發捻之役,中日之役,中法之役,列將因爭意氣而致敗績者,不一而足。故老相傳,言之鑿鑿。從前握兵符者,多起自行間,罔知大體,動以意氣行事,無怪其然。今後一有戰役,用兵必在數十萬以上,三十餘鎮之師。情誼夙不相孚,言語亦多隔閡,統馭調度之難蓋可想見。苟非共矢忠誠,無猜無貳,或難免不蹈既往之覆轍。欲求和衷共濟,則惟有恪遵先哲遺言,自統將先辦一副平恕之心始。功不獨居,過不推諉,乃可以言破敵。

第十一章 兵機

   1.前此為赴鄂救援之行,不妨倉卒成軍。近日為東下討賊之計,必須簡練慎出。若不教之卒、窳敗之械則何地無之;而必遠求之湖南,等於遼東自詡涿(無水旁)。仍同灞上兒戲之軍。故此行不可不精選,不可不久練。

   2.兵者,陰事也。哀戚之意,如臨親喪;肅敬之心,如承大祭,故軍中不宜有歡悅之象。有歡悅之象者,無論或為和悅,或為驕盈,終歸於敗而已。田單之在即墨,將軍有必死之心,士卒無生還之氣,此其所以破燕也。及其攻狄也,黃金橫帶,有生之樂,無死之心,魯仲連策其必不勝。兵事之宜慘戚,不宜歡欣,亦明矣。

   3.此次由楚省招兵東下,必須選百煉之卒。備精堅之械,舟師則船炮並富。陸路則將卒並憤,作三年不歸之想,為百戰艱難之行。豈可兒戲成軍,倉卒成行?人盡烏合,器多苦窳,船不滿二百,炮不滿五百,如大海簸豆,黑子著面,縱能速達皖省,究竟於事何補?是以鄙見總須戰艦二百號,又補以民船七八百,載大小炮千餘位。水軍四千,陸軍六千,夾江而下,明年成行,始略成氣候。否則名為大興義旅,實等矮人觀場,不直方家一曬。

   4.夫戰,勇氣也。再而衰,三而竭。國藩於此數語,常常體念。大約用兵無他巧妙,常存有餘不盡之氣而已。孫仲謀之攻合肥,受創於張遼;諸葛武侯之攻陳倉,受創於郝昭。皆初氣過銳,漸就衰竭之故、惟荀?茵之拔偪陽,氣已竭而復振;陸抗之拔西陵,預料城之不能遽下,而蓄養銳氣,先備外援,以待內之自斃。此善用氣者也。

   5.日中則昃,月盈則虧,故古詩“花未全開月未圓”之句,君子以為知道。故餘治兵以來,每介疑勝疑敗之際,戰兢恐懼,上下驚懼者,其後常得大勝。當志得意滿之候,各路雲集,狃於屢勝,將卒矜慢,其後常有意外之失。

   6.國家之強,以得人為強。所謂無兢惟人也。若不得其人,則羽毛未豐,亦似難以高飛。昔在宣宗皇帝,亦嘗切齒發憤,屢悔和議,而主戰守,卒以無良將帥,不獲大雪國恥。今欲罷和主戰,亦必得三數引重致遠、折沖御侮之人以擬之。若僅區區楚材,目下知名之數人,則乾將莫邪,恐未必不終務邸G揖凼伲嗖蛔鬩苑植己S紜S帽潰羆墒魄盍θ跛淖幀Aυ蛑附恐ρ灾圃蛑復缶執蠹疲傲糕彌有⑷瞬胖譚裱災D苷剿涫鬩嗍ぃ荒苷剿涫に鬩喟堋?BR>
   7.懸軍深入而無後繼,是用兵大忌。

   8.危急之際,尤以全軍保全士氣為主。孤軍無助,糧餉不繼,奔走疲憊,皆散亂必敗之道。(以上曾語)

   9.有不可戰之將,無不可戰之兵。有可勝不可敗之將,無必勝必不勝之兵。

   10.古人行師,先審己之強弱,不問敵之強弱。

   11.兵事決於臨機,而地勢審於平日,非尋常張皇幽渺可比。

   12.軍事有先一著而勝者,如險要之地,先發一軍據之,此必勝之道也。有最後一著而勝者,待敵有變,乃起而應之,此必勝之道也。至於探報路徑,則須先期妥實辦理。兵事之妙,古今以來,莫妙於拊其背、沖其腰、抄其尾,惟須審明地勢、敵情。

   13.先安排以待敵之求戰,然後起而應之,乃必勝之道。蓋敵求戰,而我以靜制動,以逸待勞,以整御散,必勝之道也。此意不可拘執,未必全無可採。

   14.臨陣之際,須以萬人並力,有前有後,有防抄襲之兵,有按納不動以應變之兵,乃是勝著。如派某人守後,不應期而進,便是違令;應期而不進,便是怯戰。此則必須號令嚴明者也。徇他人之意,以前為美,以後為非,必不妥矣。

   15.夾擊原是上策,但可密計而不可宣露,須並力而不宜單弱。須謀定後戰,相機而行,而不可或先或後。

   16.不輕敵而慎思,不怯戰而穩打。

   17.兵分則力單,窮進則氣散,大勝則變成大挫,非知兵者也,不可不慎。敬則勝,整則勝,和則勝。三勝之機,決於是矣。

   18.我軍出戰,須層層布置,列陣縱橫,以整攻散,以銳蹈瑕,以後勁而防抄襲。臨陣切戒散隊,得勝尤忌貪財。

   19.熟審地勢、敵情,妥謀分擊之舉。或伺敵之缺點,蹈瑕而入;或挈敵之重處,並力而前。皆在相機斟酌。惟臨陣切忌散隊,切戒貪財。得勝之時,尤宜整飭隊伍,多求痛殺。軍務只應以一處合圍以致敵,其餘盡作戰兵、援兵、兜剿之兵。若處處合圍,則兵力皆為堅城所牽綴。屯兵堅城之下,則情見勢絀。

   20.用兵之道,全軍為上策,得土地次之;破敵為上策,得城池次之。古人必四路無敵,然後圍城,兵法所謂“十則圍之”之義也。

   21.兵事有須先一著者,如險要之地,以兵據之,先發制人,此為扼吭之計,必勝之道也。有須後一著者,愈持久愈神妙,愈老到愈堅定,待敵變計,乃起而乘之,此可為奇兵為拊其背,必勝之道也。

   22.一年不得一城,只要大局無礙,並不為過;一月而得數城,敵來轉不能戰,則不可為功。

   23.軍隊分起行走,相隔二日,每起二千人。若前隊遇敵先戰,非必勝之道也。應於近敵之處,飭前茅、後勁、中權會齊並力,乃可大勝。

   24.臨陣分枝,不嫌其散,先期合力,必求其厚。

   25.荀悅之論兵也,曰:“權不可預設,變不可先圖。與時遷移,隨物變化。”誠為用兵之至要。

   26.戰陣之事,恃強者是敗機,敬戒者是勝機。

   27.軍旅之事,謹慎為先。戰陣之事,講習為上。蓋兵機至精,非虛心求教不能領會,矧可是己而非人。兵機至活,非隨時謹密,不能防人,矧可粗心而大意。

   28.偵探須確、須勤、須速。博訪以資眾論,沉思以審敵情。敵如不分枝,我軍必從其入境之處,並力迎剿;敵如分枝,則我軍必於敵多之處專剿。(以上胡語)

   蔡按:曾、胡之論兵,極主主客之說,謂守者為主,攻者為客;主逸而客勞,主勝而客敗。尤戒攻堅圍城。其說與普法戰爭前法國兵學家所主張者殆同(其時俄土兩國亦盛行此說)。其論出師前之準備,宜十分周到。謂一械不精,不可輕出;勢力不厚,不可成行,與近今之動員準備,用意相合。其以全軍、破敵為上,不以得土地、城池為意,所見尤為精到卓越,與東西各國兵學家所倡導者如出一轍。臨陣分枝宜散,先期合力宜厚,二語尤足以賅戰術、戰略之精妙處。臨陣分枝者,即分主攻、助攻之軍及散兵、援隊、預備隊之配置等是也;先期合力者,即戰略上之聚中展開及戰術上之開進等是也。所論諸端,皆從實行後經驗中得來,與近世各國兵家所論若合符節。吾思先賢,不能不馨香崇拜之矣。

第十二章 戰守

   1.凡出隊,有宜速者,有宜遲者。宜速者,我去尋敵,先發制人者也。宜遲者,敵來尋我,以主待客者也。主氣常靜,客氣常動。客氣先盛而後衰,主氣先微而後壯。故善用兵者,每喜為主,不喜作客。休、祁諸軍,但知先發制人一層,不知以主待客一層,加之探報不實,地勢不審,敵情不明,徒能先發而不能制人。應研究此兩層:或我尋敵,先發制人;或敵尋我,以主待客。總須審定乃行,切不可於兩層一無所見,貿然出隊。

   2.師行所至之處,必須多問、多思。思之於己,問之於人,皆好謀之實跡也。昔王璞山帶兵,有名將風,每與敵遇,將接仗之前一夕,傳令營官齊集,與之暢論敵情、地勢,袖中出地圖十餘張,每人分給一張,令諸將各抒所見,如何進兵,如何分支,某營埋伏,某營並不接仗,待事畢後專派追剿。諸將一一說畢,璞山乃將自己主意說出,每人發一傳單,即議定之主意也。次日戰罷,有與初議不符者,雖有功亦必加罰。其平日無事,每三日必傳各營官熟論戰守之法。

   3.一曰扎營宜深溝高壘。雖僅一宿,亦須為堅不可拔之計。但使能守我營壘安如泰山,縱不能進攻,亦無損於大局。一曰哨探嚴明。離敵既近,時時作敵來撲營之想。敵來之路,應敵之路,埋伏之路,勝仗追擊之路,一一探明,切勿孟浪。一曰痛除客氣,未經戰陣之兵,每好言戰,帶兵者亦然。若稍有閱历,但覺我軍處處瑕隙,無一可恃,不輕言戰矣。

   4.用兵以渡水為最難。不特渡長江大河為難,即偶渡漸車之水,丈二之溝,亦須再三審慎,恐其半渡而擊。背水無歸,敗兵爭舟,人馬踐溺,種種皆兵家所忌。

   5.隘路打勝仗,全在頭敵。若頭敵站腳不住,後面雖有好手,亦被擠退。(以上曾語)

   6.戰守機宜;不可紛心;心紛則氣不專,神不一。

   7.交戰宜持重,進兵宜迅速。穩扎猛打,合力分枝,足以括用兵之要。

   8.軍旅之事,守於境內,不如戰於境外。

   9.軍事之要,必有所忌,乃能有所濟;必有所舍,乃能有所全。若處處設備,即十萬兵亦無尺寸之效。

   10.防邊之要,不可處處設防。若處處設防,兵力必分。不能戰,亦不能守。惟擇其緊要必爭之地,厚集兵力以守之,便是穩固。

   11.碉卡之設,原所以省兵力,予地方官以據險慎守之方。有守土而無守之之人,雖天塹不能恃其險;有守人而無守具,雖賁獲無所展其長。

   12.有進戰之營,必須留營作守。假如以十營作前茅為戰兵,即須留五營作後勁為守兵。其留後之兵尤須勁旅,其成功一也。不可爭目前之微功,而誤大局。

   13.有圍城之兵,須先另籌打仗之兵。有臨陣打仗之兵,必須安排後勁,或預杜抄後之敵,或備策應之舉。

   14.扼要立營,加高加深,固是要著。惟須約束兵丁,不得滋擾。又須不時操練,使步法整齊,技藝精熟,庶戰守皆能有備。(以上胡語)

   蔡按:右揭戰守之法,意括而言賅。曰攻戰,曰守戰,曰遭遇戰,曰局地戰,以及防邊之策,攻城之術,無不獨具卓識,得其要訣。雖以近世戰術之日新月異,而大旨亦不外是。其論夜間宿營,雖僅一宿亦須深溝高壘,為堅不可拔之計,則防御之緊嚴,立意之穩健,尤為近世兵家所不及道也。(按:咸、同時戰爭兩方,多為不規則之混戰,來去飆倏,不可端倪,故扎營務求堅固,以防侵襲。)

  曾、胡論兵,極重主、客之見。只知守則為主之利;不知守反為主之害。蓋因其時所對之敵,並非節制之師、精練之卒。且其人數常倍於我,其兵器未如今日之發達,又無騎、炮兩兵之編制,耳目不靈,攻擊力復甚薄弱。故每拘泥於地形、地物,攻擊精神未由奮興。故戰術偏重於攻勢防御,蓋亦因時制宜之法。近自普法、日俄兩大戰役以後,環球之耳目一新,攻擊之利,昭然若揭。各國兵學家,舉凡戰略戰術;皆極端的主張攻擊。苟非兵力較弱,或地勢、敵情有特別之關系,無復有以防守為計者矣。然戰略戰術須因時以制宜,審勢以求當,未可稍事拘滯。若不揣其本,徒思仿效於人,勢將如跛者之競走,鮮不蹶矣。兵略之取攻勢,固也,必須兵力雄厚,士馬精練,軍資(軍需、器械)完善,交通利便,四者均有可恃,乃足以操勝算。四者之中,偶缺其一,貿然以取攻勢,是曾公所謂徒先發而不能制人者也。普法戰役,法人國境之師,動員頗為迅速,而以兵力未能悉集,軍資亦虞缺乏,遂致著著落後,陷於防守之地位。日俄之役,俄軍以交通線僅恃一單軌鐵道,運輸不繼,遂屢為優勢之日軍所制。雖迭經試取攻勢,終歸無效。以吾國軍隊現勢論,其數則有二十餘鎮之多,然續備後備之制,尚未實行。每鎮臨戰,至多不過得戰兵五千。須有兵力三鎮以上,方足與他一鎮之兵相抗衡。且一有傷亡,無從補充。是兵力一層,決難如鄰邦之雄厚也。今日吾國軍隊能否說到精練二字,此稍知軍事者自能辨之。他日與強鄰一相角逐,能否效一割之用,似又難作僥幸萬一之想。至於軍資、交通兩端,更瞠乎人後。如此而日吾將取戰略戰術上最有利益之攻勢,烏可得耶?鄙意我國數年之內,若與他邦以兵戎相見,與其為孤註一擲之舉,不如採用波亞戰術,據險以守,節節為防,以全軍而老敵師為主,俟其深入無繼,乃一舉殲之。昔俄人之蹴拿破侖於境外,使之一蹶不振,可借鑒也。


附二[孫子兵法]見另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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